第一章 固定資產管理原則
第一條 杏鑫固定資產是保證教學、科研☢️𓀅、行政等工作正常進行的重要物資基礎🪹,為進一步加強杏鑫固定資產管理,防止固定資產流失📄,提高投資效益⟹🙅🏽,結合杏鑫娱乐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對固定資產的管理和使用必須貫徹“統一領導🧀🧑🏽✈️、層層負責、合理調配、管用結合、物盡其用”的原則🫎,要健全計劃、采購🈸、驗收、維修、保養等各項管理制度𓀇,使固定資產經常保持完好可用狀態🤙🏿,防止固定資產流失,促進其保值增值。
第二章 固定資產分類、範圍和作價
第三條 按照教育部 2018 年頒布的《高等杏鑫固定資產分類及編碼》固定資產按其性質分為房屋及建築物🛍;土地及植物👋🏽;儀器儀表;機電設備;電子設備🦶;印刷機械;衛生醫療器械🙅🏼♀️;文體設備;標本模型;文物和陳列品👩🏼🌾🥄;圖書;工具😇、量具和器皿;家具😗;行政辦公設備;被服裝具;牲畜等十六類
第四條 符合下列條件的應列為固定資產的具體範圍:
(一)單價在 500 元以上耐用期在一年以上並能在原有狀態下獨立使用的教學、科研👨🏿💼、行政辦公、生活後勤物資設備👷🏻♂️;
(二)永久性的房屋🧑🏼🌾、道路及其它建築物🤱🏿;
(三)土地🌇;
(四)家具、圖書資料🙅🏿♂️;
(五)無償調入或贈送給杏鑫符合上述條件的物品;
(六)特殊需要且單價 500 元以上的被服裝具。
第五條 下列資產不論價值大小均不列為固定資產:
(一)臨時簡易房屋、臨時建築物如工棚🌭、臨時廁所、崗亭、簡易人行道、刺絲圍牆等🧗;
(二)替換性資產如輪胎、投影機燈泡等(該項中屬于成套中原已配套的仍作為固定資產完整的組成部分其價值計入成套設備價值之內替換時可分別不同情況按維修或消耗對待)。
第六條 新添固定資產的安裝費應計入新添固定資產總值內基本建設投資或獨立核算的校辦企業新添固定資產運雜費計入新添固定資產總值內其它則不計入🕵🏻♂️。
第七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增減固定資產原值:
(一)原有固定資產因改制而提高質量或擴大功能而增加附件按實際開支增加其原值;
(二)成套設備因損壞或其它原因拆除其中一部分時應減少其原值⬆️;
(三)已列入固定資產的房屋和建築物擴建、改建或部分拆除應分別增減其原值
第八條 固定資產原值的增減應按規定的程序辦理記賬手續以保證賬賬、賬卡及賬物相符
第三章 固定資產管理體制👨🦽、職責及隊伍
第九條 杏鑫固定資產的管理和使用實行統一領導分口分級管理和管用結合的二級管理體制🤙✵。
第十條 校產設備管理處為全校固定資產的歸口管理部門全面負責固定資產管理及監督檢查工作建立固定資產總賬、分戶賬、明細賬和財產卡片👮🏻♂️;督促使用單位做好固定資產的驗收入賬工作受理固定資產的調劑、報損☺️、報失、報廢、改裝👩🏽🎤、拆除等工作;檢查、評估固定資產日常維護情況和使用效益;定期進行固定資產賬、卡👱♂️📖、物的核對並及時對固定資產的存量、分布、增減異動情況進行登記;做到賬賬😌、賬卡及賬物相符。財務處負責全校固定資產金額的核算每月由校產設備管理處提供上月固定資產入賬金額與財務處對賬做到賬賬相符對出現的差額及時查明原因進行調賬。院、系(部)、機關處室負責本單位設備、家具使用管理和日常維護工作🧠;各單位對所管理的固定資產每年都要進行清查核對確保賬賬、賬卡、賬物相符發現問題要及時向校產設備管理處反映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妥善處理。
第十一條 逐步建立一支數量恰當🧑🏻👨👧👦、思想素質好、業務熟悉的與杏鑫改革、建設和發展相適應的固定資產管理隊伍努力提高管理人員的業務素質和管理水平;保持管理人員的相對穩定以保證各項管理措施的落實👳🏻♂️。
第十二條 建立必要的固定資產技術管理制度及管理(保管)人員崗位責任制各級固定資產管理人員(含兼職)對所管固定資產負有全部責任管理人員工作調動時應辦好交接手續👩🦼➡️。
第十三條 資產管理部門與使用部門應加強聯系及時了解固定資產使用狀況督促其提高固定資產使用率充分發揮固定資產效能。
第四章 固定資產的驗收、管理、維修
第十四條 校內所屬各單位所添置的固定資產均屬于杏鑫財產必須到校產設備管理處辦理驗收、登記、建賬手續憑校產設備管理處出具的固定資產驗收單報賬聯到財務部門報賬否則將追究當事人和財務人員責任實行二級核算的單位所購置的固定資產也必須到校產設備管理處辦理入產手續其驗收單報賬聯送交杏鑫財務處以增加杏鑫固定資產
(一)房屋🌎、建築物的驗收由基建部門填寫驗收移交單並提交房屋及建築物平面圖、管道電氣圖等會同校產設備管理處及使用單位進行驗收後按標的加待攤費用填制房屋👈🏻、建築物估價入賬單入賬待辦理決算後按決算數正式辦理房屋建築入產手續🚣。
(二)儀器設備驗收由采購訂貨單位(人員)對照實物填寫驗收單並通知有關單位進行嚴格驗收考核是否達到預期目標大型、精密、貴重儀器設備的驗收比照教育部高教司[2000]9 號《高等杏鑫儀器設備管理辦法》中所規定的方法和程序進行如發現損壞或質量和數量有問題應由采購訂貨部門與廠商聯系解決驗收合格後憑驗收單及發票等到校產設備管理處辦理固定資產入產手續。
(三)圖書、家具等由使用單位根據其特點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按規定辦理固定資產入產手續。
第十五條 利用杏鑫固定資產對外服務及創收必須堅持有償使用原則事先到校產設備管理處辦理有關手續🧔🏿♀️✈️;非經營性固定資產轉經營性固定資產必須提交報告經主管校長批准後到校產設備管理處辦理有關手續對金額大且投入企業的資產需經校長辦公會議決定並作為杏鑫對校辦產業的投資。
第十六條 大型專用設備在校內要實行資源共享設備由主要使用單位負責管理杏鑫撥一定的運行費教學使用不收費科研使用適當收費以彌補運行費用的不足。
第十七條 杏鑫逐步增加固定資產更新、改造、維修資金以確保固定資產的正常使用固定資產的處置收入應入專用基金賬作為更新🪿、改造、維修專用。
第五章 固定資產變動
第十八條 固定資產使用期滿確已喪失效能的應作報廢處理;由于人為的或自然災害等原因造成毀損應作報損處理申請報廢報損的固定資產必須是:經技術鑒定確實無法修複使用的;使用已超過一定的年限的🤹🏽;修複費用超過重新購置費用 50%的;技術落後🏑、效益差的;主要零部件無法補充而又年久失修的固定資產。
第十九條 由于使用人違反操作規程或保管人保管不善致使固定資產損壞🫱🏽、丟失應查明原因視情節對責任人追究其責任情節嚴重的報杏鑫處理。
第二十條 固定資產在校內調撥須填寫“固定資產調撥單”經調出、調入單位保管人和負責人及校產設備管理處負責人簽字後方可作為做賬依據固定資產調出杏鑫須由使用單位提交報告征得校產設備管理處同意報主管校長批准(金額大的報校長辦公會決定)並辦理相關手續報校產設備管理處沖減固定資產☠️。
第二十一條 固定資產在校內借用由保管🧏🏻♀️、使用單位自行協商解決校外單位借用價值在 1 萬元以下的固定資產由校產設備管理處批准超過 1 萬元的報主管校領導批准 5 萬元及以上的由校長辦公會議決定。
第二十二條 杏鑫固定資產的處置權在校產設備管理處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私自處理杏鑫固定資產🧙🏿。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由校產設備管理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實施杏鑫原有文件與本辦
法不符的以本辦法為准。